社體協會字〔2016〕189號
中國龍舟協會關于印發2016年
中國龍舟公開賽總決賽競賽規程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由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中國龍舟協會、廣東省汕尾市人民政府、廣東省汕尾市體育局、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人民政府主辦,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文體旅游局、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仁榮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承辦,廣東省社會體育中心、廣東省龍舟協會、海豐縣城東鎮人民政府、海豐縣水務局協辦的2016年中國龍舟公開賽總決賽(汕尾•海豐)將于2016年11月9日至14日在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黃江舉行。
現將本次比賽競賽規程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國龍舟協會
2016年10月30日
抄送:廣東省社會體育中心,廣東省龍舟協會,廣東省汕尾市人民政府,汕尾市海豐縣人民政府,廣東省汕尾市體育局,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文體旅游局,海豐縣仁榮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海豐縣城東鎮人民政府,海豐縣水務局。
2016年中國龍舟公開賽總決賽(汕尾•海豐)
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
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
中國龍舟協會
廣東省汕尾市人民政府
廣東省汕尾市體育局
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
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文體旅游局
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仁榮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三、協辦單位
廣東省社會體育中心
廣東省龍舟協會
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城東鎮人民政府
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水務局
四、比賽時間、地點
時間:2016年11月12日至13日
地點: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黃江水域
五、參賽單位
(一)公開組
根據2015年中國龍舟公開賽各分站賽積分成績(見附件),接受前16名隊伍報名。如遇積分列前者未能報名參賽,將根據排名依次遞補(如遇排名并列,按照總積分表排位順序確認);
(二)女子組
依據參加2016年度中國龍舟公開賽和中華龍舟大賽各分站賽的女子組運動隊(含青少年組)組隊報名,共接受8支隊伍報名,報滿即止;
(三)地方組(海豐縣男子組)
根據全縣各鎮歷年參加縣傳統龍舟比賽的情況,組成12支隊伍。
六、競賽項目
(一)公開組
22人龍舟200米、500米直道賽和5000米繞標賽;
(二)女子組、地方組(海豐縣男子組)
12人龍舟200米、500米直道賽。
七、競賽辦法
(一)比賽執行中國龍舟協會審訂的2014年版《龍舟競賽規則》。
(二)參賽隊人數:
1.公開組
各隊限報26人,其中領隊1人、教練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劃手20人,替補隊員2人;
2.女子組
各隊限報16人,其中領隊1人、教練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劃手10人,替補隊員2人;
3.地方組(海豐縣男子組)
各隊限報16人,其中領隊1人(由各鎮黨委書記擔任),教練、鼓手、舵手各1人,劃手10人,替補隊員2人。
(三)比賽龍舟由大會提供。各隊可自帶槳,劃槳規格須符合中國龍舟協會競賽規則要求,顏色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四)比賽采用坐姿。
(五)隊旗的要求:
1.各參賽隊需自行設計帶有隊伍隊徽(logo)的電子隊旗,底色不限,要求:2048×1024像素,分辨率不低于72dpi,格式為照片格式(.JPG)及矢量圖(.ai)。
2.各參賽隊自備直角三角形大小隊旗各1面:
(1)大隊旗旗面高1.6米、寬2.4米,顏色不限,面料不透光,雙面印有×××龍舟隊,文字均由左至右書寫;
(2)小隊旗旗面高0.6米,寬0.8米,顏色不限,面料不透光,雙面印有隊伍標準簡稱。
(六)比賽方法及抽簽:
1.比賽設4條賽道,采取預賽、復賽、半決賽、小決賽、決賽的方式進行。
2.預賽分組抽簽在領隊、教練、裁判長聯席會上進行;比賽的賽道、舟號根據實際情況于賽前在檢錄處抽簽決定。
八、運動員資格
(一)請參賽運動隊按通知要求進行運動員注冊,憑注冊卡參賽,未注冊運動員不得報名參賽。具體規定請查看中國龍舟協會網站(dragonboat.sports.org.cn),地方組各隊運動員身份不限,但必須自始至終代表一個隊參賽,否則取消被參與隊的比賽資格;
(二)參賽人員須經縣級以上醫院當年檢查證明身體健康,具有著衣無協助游水200米以上能力。
(三)參賽運動員必須自行辦理本年度人身意外保險,保險金額不得少于人民幣60萬元,否怎責任自負。
(四)參賽運動員必須穿救生衣參加比賽,如不著救生衣參賽隊須由領隊向大會事先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責任自負。
九、錄取名次與獎勵
(一)公開賽年度積分排名原則:
1.各站第一名積17分,第二名積15分,第三名積14分,依此類推,第十二名積5分,第十三至第十六名積1分;
2.如遇積分相同,參加分站賽站次數多者列前;
3.若積分、參賽次數仍相同,以參加分站賽站次早者列前;
4.若以上均相同,以共同參加的第一站分站賽排名確定年度排名。
(二)總決賽各單項錄取決賽成績前6名頒發獎杯、證書;
(三)按照總成績獎勵前6名頒發獎金、獎杯和證書:公開組將200米、500米直道賽和5000米繞標賽積分相加,如3項積分相等,3項決賽成績相加,用時少者列前;女子組將200米、500米直道賽積分相加,如2項積分相等,500米成績優勝者列前;
(四)總獎金分配如下(單位:元人民幣):

1.公開組總成績7-16名隊伍(須參加所有規定比賽)均獲鼓勵獎,獎勵金額:各1萬元。
2.女子組總成績7-8名隊伍(須參加所有規定比賽)均獲鼓勵獎,獎勵金額:各0.5萬元。
(五)地方組(海豐縣男子組)錄取名次與獎勵辦法見附件。
十、報名和報到
(一)報名
1.請參賽單位登陸中國龍舟協會網下載確認函及報名表;
2.請將確認函和報名表于2016年11月4日前,經主管部門蓋章后通過傳真及電子郵件形式報中國龍舟協會和賽事組委會,各參賽隊需同時提供全體成員免冠白底小二寸證件照電子版,用于制作運動員證及檢錄卡,每個成員的照片應以姓名加身份證號碼格式命名;
3.請同時將上述資料郵寄至:
(1)中國龍舟協會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體育館路9號
郵 編:100763
聯 系 人:辛 毅、呂 冉
聯系電話:010-67128832,傳 真:010-67133577
電子郵箱:cdbadragon@126.com
(2)賽事組委會(海豐縣文體旅游局)
地 址: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紅場路文化城內
郵政編碼:516400
聯 系 人:馮傳忠
電 話:138****5688
傳 真:0660-6830880
電子郵箱:3082416451@qq.com
(二)報到
請各參賽隊于2016年11月10日到賽區指定賓館報到(賓館名稱另行通知)。
十一、經費
(一)各參賽運動隊往返旅費自理;
(二)本地組(海豐縣男子組)參賽一切費用自理;
(三)組委會將為總決賽各參賽隊提供:
1.公開組每隊26人、女子組每隊16人自11月10日中午至14日中午(5天4晚)在當地的食宿和比賽車輛,超編人員、提前抵達或推遲離會人員費用自理;
2.報到和離會在廣州、深圳、惠州、揭陽機場,汕尾火車站、汽車站免費接、送服務1次(上述接送地點只可選擇其一,分批抵達的隊伍只提供免費接送1次,其他人員自行解決交通)。請于11月6日前將抵離航班、車次、船次通知當地組委會;
3.各隊抵達海豐后自指定賓館至賽場的往返交通接送,未入住指定賓館的運動隊自理。
十二、日程安排
(一)11月10日,各代表隊報到,熟悉場地;
(二)11月11日,各代表隊訓練,領隊、教練員聯席會議;
(三)11月12日:各組別500米、200米直道賽預賽、復賽、半決賽;
(四)11月13日:上午開幕式,200、500米直道賽排位賽、
小決賽、決賽,5000米繞標賽,頒獎儀式;
(五)11月13日下午或14日上午離會。
十三、仲裁、裁判
(一)大會設仲裁委員會,由賽事主、承辦單位有關人員擔任;
(二)裁判長由中國龍舟協會選調,輔助裁判員由承辦地選派;
(三)助理裁判長(5名)由國家級以上裁判自愿報名,往返旅費自理,食宿費用由承辦單位負擔。
十四、未盡事項另行通知,本規程解釋權歸中國龍舟協會。
附件(請點擊下載查看):
1.2016年中國龍舟公開賽總積分表(公開組)
2.2016年中國龍舟公開賽總決賽(汕尾•海豐)地方組競賽規程
3.2016年中國龍舟公開賽總決賽(汕尾•海豐)確認函
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