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13]085號
關于對廣州賽區(廣州恒大足球俱樂部隊主場)
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3年9月14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二十四輪第189場廣州恒大足球俱樂部隊與上海申花聯盛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廣州市天河體育場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的報告和比賽錄像、照片,比賽結束后,少數觀眾向場內投擲礦泉水瓶及雜物,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規定》第十七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對廣州賽區予以通報批評。
望各賽區加強組織和領導,引以為戒,切實重視賽區的組織工作,規范賽場秩序,確保穩定、安全的賽場秩序。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王小平
2013年9月17日
編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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