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12]036號
關于對天津賽區(天津松江足球俱樂部隊主場)
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2年8月11日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第二十一輪第167場天津松江足球俱樂部隊與湖南湘濤足球俱樂部湖南瀏陽河隊的比賽在天津市團泊足球場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賽區的報告及錄像,因賽區入場檢查不嚴,安保組織不力,出現少數觀眾向場內投擲飲料瓶等雜物,并在比賽結束后,少數觀眾圍堵客隊車輛,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規定》第十七條之規定,對天津賽區予以通報批評。
望各賽區加強組織和領導,引以為戒,切實重視賽區的組織工作,規范賽場秩序,確保穩定、安全的賽場秩序。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
2012年8月15日
編校:guoyuan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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