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10] 41 號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0年9月4日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第二十輪第117場北京八喜足球俱樂部隊與上海浦東中邦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北京市朝陽體育中心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和裁判員的報告、比賽錄像以及相關俱樂部的陳述,當比賽進行到80分鐘時,因對上海浦東中邦足球俱樂部隊隊員9號萊昂納多的犯規不滿,北京八喜足球俱樂部隊隊員23號國威從身后推搡該隊員,引發雙方場上沖突。北京八喜足球俱樂部隊隊員14號劉翔故意用拳擊打上海浦東中邦足球俱樂部隊隊員10號朱尼奧。北京八喜足球俱樂部隊隊員38號克羅斯與上海浦東中邦足球俱樂部隊隊員9號萊昂納多之間發生肢體沖突,并將其擊倒,上述北京八喜足球俱樂部隊隊員的暴力行為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停止北京八喜足球俱樂部隊23號運動員國威2010中甲聯賽5場,罰款人民幣25000元;
二、停止北京八喜足球俱樂部隊14號運動員劉翔2010中甲聯賽8場(2010年剩余未執行停賽場次順延至2011年執行),罰款人民幣40000元;
三、停止北京八喜足球俱樂部隊38號運動員克羅斯2010中甲聯賽6場,罰款人民幣30000元。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管理教育,凈化賽場風氣,杜絕球場暴力和非體育道德行為,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
二○一○年九月十日
編校:guoyuan
審核:
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