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09]28號
關于對深圳亞旅足球俱樂部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09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二十輪第153場深圳亞旅足球俱樂部隊與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于2009年8月30日在深圳體育場進行。
由于深圳亞旅足球俱樂部隊未按賽前聯席會上商定的比賽服著裝,導致本場比賽不能按規定時間開始比賽,造成比賽長時間延誤,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試行)》第六十六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 扣除深圳亞旅足球俱樂部隊2009年中超聯賽積分3分;
二、 對深圳亞旅足球俱樂部罰款人民幣100000元;
三、 取消深圳亞旅足球俱樂部隊2009年公平競賽獎的評選資格。
望各俱樂部引以為戒,切實加強俱樂部的管理,規范俱樂部建設,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比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主任:
二00九年九月一日
編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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