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08]13號
關于對江蘇南京賽區(舜天隊主場)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樂部:
2008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第十輪第058場江蘇舜天足球俱樂部與北京宏登足球俱樂部的比賽于2008年6月14日在南京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進行。
中國足協在近來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聯賽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中明確要求,各賽區要高度重視賽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嚴格進行觀眾入場的安全檢查,把好“入口關”,禁止攜帶礦泉水或軟包裝飲料等液體物品入場。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近來也對安保不嚴、組織不利、出現問題的相關賽區進行了處罰,同時要求各賽區要引以為戒,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做好賽區的安全保衛工作。
然而江蘇南京賽區(舜天隊主場)對賽區安全保衛工作重視不夠,沒有切實落實聯賽安保管理要求,安檢不嚴、組織管理不利。比賽結束后,部分觀眾向場內拋扔礦泉水瓶,致使客隊無法正常退場,在場內、外造成了不良影響。
依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規定》第十七條之規定和中國足協足球字[2008]211號文件,作出如下處罰:
一、對江蘇南京賽區(舜天隊主場)給予通報批評。
二、取消江蘇南京賽區(舜天隊主場)本年度中甲聯賽最佳賽區評選資格。
三、責成江蘇南京賽區(舜天隊主場)寫出書面檢查,并于2008年6月21日前向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和中國足協提交賽區安保整改報告。
希望江蘇南京賽區認真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制定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安保預案,加強入場的安全檢查和對球迷的管理工作,保證聯賽正常進行。
各中超、中甲、中乙賽區要對賽區的安全保衛工作給予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周密部署,切實將安全措施落到實處,杜絕此類事情的再次發生。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代)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