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04)10號
關于2004年西門子移動中超聯賽中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中超、中甲俱樂部:
在5月22日進行的2004年西門子移動中超聯賽第二輪第011場上海國際隊與北京現代隊的比賽結束后,看臺上的部分觀眾向比賽場內投擲礦泉水瓶等雜物,個別觀眾進入場內圍堵指責裁判員,在賽場和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根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的規定》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給予上海(國際)賽區警告處分。
上海(國際)賽區要高度重視賽區的安保工作,特別是賽場內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加強對球迷的管理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教育,做好比賽結束后的各項管理、疏導工作,防止此類事件再度發生。
希望各中超、中甲賽區要以此為戒,加強對本賽區安保工作的領導,進一步規范賽場內俱樂部人員、工作人員和相關人員的管理,嚴格控制賽場內工作人員和相關人員數量,做好各項突發事件的防范工作,保持賽場內良好的競賽環境和安全秩序。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楊一民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編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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